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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铁B:溢价风险提示公告

公告日期:2020-04-16 00:00:00.0 来源:巨潮网

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溢价风

险提示公告

近期,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管理人”)旗下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

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类份额(场内简称:高铁 B;交易代码:150278)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

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,2020 年 04 月 14 日,高铁 B 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.705

元,相对于当日 0.578 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,溢价幅度达到 21.97%。截止 2020 年 04 月 15

日,高铁 B 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0.698 元,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,投资者如果盲目投

资,可能遭受重大损失。

为此,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:

1、高铁 B 表现为高风险、高收益的特征。由于高铁 B 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,高铁 B 基金

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高铁分级份额(场内简称:高铁分级,场内代码:

160639)净值和鹏华高铁 A 份额(场内简称:高铁 A,场内代码:150277)参考净值的变动幅

度,即高铁 B 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,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。高铁 B 的持有人会因杠杆

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。

2、高铁 B 的交易价格,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,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

险、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,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。

3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。本基金管理

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。

4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

的重大信息。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。

5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

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

书(更新)等相关法律文件。

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特此公告。

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
2020 年 04 月 1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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